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畜牧獸醫、農牧)廳(局):
為進一步加強養殖環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情況管理,為相關政策支持提供有力數據支撐,請各地認真統計核實相關工作情況,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統計內容
(一)按地市(包括直管縣)、按季度分列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總數量、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場集中處理數量(見附表1)。2018年12月數據如不能及時統計,可按經驗值測算。
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場集中處理病死豬是指,采取焚燒、化制等工廠化處理方式的專業處理場,統一收集、集中處理的病死豬,不包括養殖場戶自行處理或集中深埋等方法處理的病死豬。
(二)全省(區、市、計劃單列市)2017年、2018年每年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場集中處理的病死牛、羊、禽總數量。
(三)截至2018年底,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場體系建設情況(見附表2)。
二、有關要求
(一)請各地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切實加強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監管,認真做好數據統計、核查、報送工作,確保數據真實有效。對于2018年全年統計處理率(統計處理總數量/年養殖量×100%)高于10%的地市,或統計處理數量較2017年全年增幅20%以上的地市,或統計處理數量較2017年全年增幅10%以上的省(區、市、計劃單列市)要逐一詳細說明相關原因和核查情況,并附有關證明材料。
(二)相關統計結果請于2019年1月4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報我局,同時發送電子版(Word、Excel格式)。
聯系人:徐亭 劉廷發
電話:010-59191530、1841,傳真:010-59191841
電子郵箱:xmsxmch@agri.gov.cn
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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