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和標準
(一)根據《市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深圳市非洲豬瘟強制撲殺補助政策的通知》要求,補助對象為2021年度已實施非洲豬瘟強制撲殺的生豬貨主。
(二)補助標準:
1、中央財政資金部分:根據《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管理辦法》(財農〔2022〕25號文件附件5)、《財政部 農業農村部關于做好非洲豬瘟強制撲殺補助工作的通知》(財農〔2018〕98號),《市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深圳市非洲豬瘟強制撲殺補助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中央財政資金非洲豬瘟強制撲殺標準為1200元/頭,補助非洲豬瘟強制撲殺生豬120頭,補助金額按總金額(1200元/頭×120頭)的40%計算,補助總額不超過中央財政下達的60000元。
2、市級財政資金部分:根據《市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深圳市非洲豬瘟強制撲殺補助政策的通知》,補助標準參照廣東省補助標準執行,實行分級補助標準,具體標準為:
(1)生產母豬、種豬、育肥豬100KG以上,1200元/頭。
(2)育肥豬40-100KG(含),800元/頭。
(3)架子豬25-40KG(含),500元/頭。
(4)仔豬(含)-25KG(含),300元/頭。
補助金額按總金額(分級補助標準×120頭)的60%計算,補助總額不超過92400元。
二、申報時間和方式
申報單位請于2022年7月22日前,將申報材料原件、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遞交至屬地市場監管局轄區局。
三、申報材料
1.申報單位商事登記證明資料(驗原件,留復印件);
2.申報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3.非洲豬瘟強制撲殺相關證明資料(生豬調運相關資料、非洲豬瘟檢測報告、無害化處理相關資料、生豬購銷合同書,驗原件,留復印件)。
四、審批程序
屬地市場監管局轄區局初審后填報《深圳市非洲豬瘟強制撲殺處理匯總表》(附錄)報市市場監管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轄區局初審資料組織第三方審計公司開展審計工作,并根據審計結果按程序落實補助經費核撥工作。
五、監督管理
資金使用單位和個人滯留截留、虛報冒領、擠占挪用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以及存在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行為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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